《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辨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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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东东,刘瑞爽.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辨析[J]. 证据科学, 2002, 9(3): 131-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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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东东 刘瑞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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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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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2年4月4日由国务院正式颁布,并将于2002年9月1日起实施.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同时废止.<办法>运行了十多年,既不能有效保护医方的合法利益,也不能有效保护患方的合法权益,同时阻碍医学的进步,影响医疗行业的声誉,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因此,<条例>对<办法>作了重大补充和修改,它的出台将使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合理的保护.<条例>与<办法>相比,具有很大的进步,也有一些不足之处.本文将从如下7个方面对<条例>进行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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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
Discuss on The Malpractice Disposal Regulatio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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