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同原则在专利侵权案件中的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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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明明 刘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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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青岛266071(陈明明),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法院 山东青岛266000(刘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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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肯定了等同原则的适用,我国在司法实践中虽然已经承认了等同原则,但专利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等同原则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为明确法官在实践中的掌握尺度,等同原则的适用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扩大须根据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的等同特征进行确定;二是等同特征与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技术特征必须在手段、功能和效果三个方面都没有实质性区别;三是等同原则适用应以侵权日为基准日;四是认同构成等同的主观标准是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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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专利侵权 等同原则 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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