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举荐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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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卢庆南.略论举荐责任制[J].党政干部论坛,199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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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卢庆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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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自治区玉林地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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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反腐,在中国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一大批腐败分子被揭露出来,并相继受到了惩处.腐败分子被惩处,固然是他们罪有应得,但是惩处之余,是否也应对这些腐败分子的举荐者、提携者追究一下责任呢?笔者认为探讨一下这个问题,是极有现实意义的.一.建立举荐责任制的必要性举荐责任制就是对举荐他人就任高职或要职的领导干部,在被举荐人出现政治问题或经济问题时,举荐人也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的制度.在当前,建立举荐责任制,起码有如下几方面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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