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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
作者单位:卫生部,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铁道部
摘    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境口岸和国际航行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工作,改善国境口岸和交通工具的卫生面貌,控制和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和由国内传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外开放的港口、机场、车站、关口(下称国境口岸)和停留在这些处所的国际航行的船舶、飞机和车辆(下称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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