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奉天各级审判厅考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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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俞江.清末奉天各级审判厅考论[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6,9(1):2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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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俞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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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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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资助,项目编号:T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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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清末奉天各级审判厅的创办,以司法独立和司法统一为宗旨。创办以来,陆续解决了官员选任、司法经费、审结新旧案件等方面的困难,制定了各种审判程序和章程,得到朝廷嘉许,成为清末各省审判厅中的“样板工程”。然而,深入考察会发现,新设立的审判厅并未得到行政机构的尊重,旧的财政体系已无法支持审判厅的正常运转。这说明,若无财政、人事、教育、经济、议会等方面的改革加以配合,清末司法改革的目标将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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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清末 审判厅 财政 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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