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能动主义构造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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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汉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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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江苏南京,210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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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对我国司法究竟采用司法能动主义还是司法克制主义,学者间存在很大争议。司法能动主义与司法克制主义在实质上是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两种法律模式造成的差异。通过论述司法能动主义的构造路径,澄清其目标仅是推进宪政,减少司法克制主义对其创造动机的抵制,使我国司法充分吸收英美法系的这一制度,为实现司法的民主进程发挥其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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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能动主义 司法克制主义 原意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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