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如何审查土地开发者负担政策——基于美国法的判例梳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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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卢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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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北京,10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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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伴随着都市化进程的加速,为了满足日益加重的公共建设任务,美国法中的开发者负担制度,作为将公共建设任务转移至私人开发主体的规制政策模式于20世纪中后期在地方各州层面开始大量出现。各州法院针对开发者负担制度形成了三种不同的形式化审查标准,亦即合理关系标准、特定且唯一原因标准以及理性关联标准,这些司法审查标准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形成了司法审查的地方主义特色。联邦最高法院提出的根本关联与大致合比例的司法审查标准,非但没有就此统一地方层面殊异的审查标准,反而使得开发者负担制度的合法性审查更加复杂化。20世纪90年代各州大规模的影响费立法,吸收了各州法院司法审查的特殊标准,体现了司法过程对规制政策的影响;同时,影响费立法中咨询委员会等程序装置,也鲜明反映了现代规制国家的制度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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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开发者负担 影响费 司法审查标准 规制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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