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应对货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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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和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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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简介:广东省东莞市的甲公司是一家经营电脑等科技产品的台资企业。2001年8月9日,甲公司向山东省济南市乙公司发货50台液晶显示器。甲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市丙火车站办理了托运手续,货物到达站为山东省济南市丁火车站,交货地点为山东省济南市乙公司的仓库,收货人为乙公司。2001年8月19日济南市戊货运公司将50台液晶显示器送到乙公司仓库。乙公司接货时发现,有3台液晶显示器的外包装明显破损。于是,乙公司拒绝接收这3台液晶显示器,只接收了47台液晶显示器。戊货运公司将这3台液晶显示器运回火车货运站。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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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货运损失 赔偿责任 合同法 赔偿价格 铁路货物运输 中国 案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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