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案例】2 0 0 2年 12月 ,吉林省磐石市市民张某状告刘某。磐石市人民法院受理后 ,由该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王某担任该案的审判长。由于该案当事人怀疑这名法官接受案件另一方当事人的宴请 ,并拖延办案 ,遂以“不信任”为由向法院举报了这名法官。法院立即启动“不信任弹劾程序” ,对这名法官存在的问题进行“不信任质询”。经详细调查后认定 ,该法官有违法办案、接受被告宴请的可能 ,并提出相应的证据。随后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和农村干部群众中 ,聘请 18名弹劾委员 ,并在法院内部由干警投票选出 8名弹劾委员 ,成立弹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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