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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南昌市承办2011年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的函
作者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摘    要:国办函[2007]40号体育总局:你局《关于由江西省南昌市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城市运动会的请示》(体竞字[2007]29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现函复如下:同意2011年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在江西省南昌市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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