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袭警行为的刑法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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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温登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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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济南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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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济南市社科研究项目《济南市城乡结合部青少年犯罪社区控制模式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1CFI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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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妨害公务罪自身存在很多缺陷,刑法对于频繁发生的袭警行为缺乏有效的规制。为了保障警察权,增强公众的安全感,需要在刑法中增设袭警罪,将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为了确保袭警罪达到预期效果,并且防范警察滥用职权,刑法还应增加有关职务行为的规定,以促进警务活动的规范化。对袭警行为的刑法规制,应当努力在保障警察权与限制警察权之间保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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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袭警行为 袭警罪 刑法 职务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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