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借据为侵害对象的犯罪行为定性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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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南明法,郭宏伟. 以借据为侵害对象的犯罪行为定性研究[J].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3, 0(4): 4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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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南明法 郭宏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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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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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民间资金借贷日益增多。这一方面大大促进了民间闲置资金的流转 ,加快了商品的生产和交换 ,有力地补充了国家金融市场的不足 ;另一方面 ,由于民间借款合同大多仅以债权人单方持有、债务人单方签名的简单借据等为凭证 ,一般并无公证和其他见证 ,出现了一些以借据为侵害对象或者侵害手段的违法犯罪 ,威胁和侵犯到了公民的财产权利甚至人身安全 ,扰乱了民间借贷市场的秩序和社会秩序。因此 ,探讨借据纠纷和相关犯罪 ,对于统一法学界和司法界的认识 ,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 ,打击借据违法犯罪 ,维护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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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借据 侵害对象 犯罪行为 民间借贷 法律性质 犯罪构成 妨害司法罪 |
On Determining the Nature of Criminal Behaviors Considering the Receipt for a Loan as Infringing Objec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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