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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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四川省委农办二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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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问:农民享有哪些知情权?答: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将拟征土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民;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并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同时,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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