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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呼和浩特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行进场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摘    要:<正>呼政办发[2015]43号2015年12月26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07]11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加强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的管理,保证国有资产处置工作依法规范进行,现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市本级唯一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的交易机构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旗、县、区国有资产处置,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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