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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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呼政办发[2015]5号2015年3月15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4年5月26日市人民政府正式出台《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建设项目审批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呼政发[2014]17号),优化再造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社会反响较好。但《方案》实施以来,发现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在用地权属、评估评审、公共服务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就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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