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野生动物保护补偿机制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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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吉林省是国家重点林区之一,有得天独厚的森林和草原资源,有丰富的野生动物资源。据统计,全省有陆生野生动物437种,其中,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有60多种。由于多年来人口的增加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加上人为的大量捕杀,导致野生动物数量急剧减少,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越来越差,一些野生动物面临灭顶之灾。为了有效地遏制野生动物数量锐减的趋势,自1986年以来,吉林省人大常委会陆续颁布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吉林省五年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决定》。决定颁布后,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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