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公安主体”外延辨析
引用本文:王舒娜.“公安主体”外延辨析[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2).
作者姓名:王舒娜
作者单位: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摘    要:笔者对于将“公安主体”的外延扩大至治保会、治安联防队、保安服务公司、护厂队、护校队等群众性社会治安力量持有异议。从“公安”的含义辨析,公安主体作为我国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包括群众性社会治安组织;在哲学认识范畴,群众性治安力量作为公安主体的地位仍是不确定的;从公安学基础理论关于公安主体的系列概念辨析,狭义的公安主体仅指公安机关,广义的公安主体也只能限制在国家警察力量以内,故群众性社会治安力量不能作为公安主体。

关 键 词:公安主体  群众性社会治安力量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