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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收获”计划与云南—东盟农产品贸易
引用本文:王国平,李见明,马腾飞.“早期收获”计划与云南—东盟农产品贸易[J].东南亚,2007(1):46-52.
作者姓名:王国平  李见明  马腾飞
作者单位:云南省社科院东南亚研究所,云南省社科院东南亚研究所,云南省社科院东南亚研究所
摘    要:2002年11月。中国政府总理朱镕基与东盟10国领导人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确立了要在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目标。“早期收获”计划是《框架协议》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计划的主要内容是从2004年1月1日起,中国及东盟6国(文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对近600种《海关税则》中第01—08章的产品(即农产品)进行减税。2003年6月,中国与泰国又签署了在“早期收获”计划下加速取消关税的协议,规定对于食用蔬菜、水果及坚果类产品,对方应不迟于2003年10月1日取消关税,将“…

关 键 词:东盟自由贸易区  “早期收获”计划  农产品贸易  东南亚国家联盟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云南  合作框架协议  中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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