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试论道德立法的价值取向
作者姓名:
廖宝光
欧阳冬
作者单位:
江西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江西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江西 南昌 330043,江西 南昌 330043
摘 要:
在阶级社会里,道德和法律的本质是相同的,它们都是维护社会秩序和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现代中国的法律发展史是一种道德法律化的过程。社会主义道德法律化的价值在于,梳理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及其功能,将求善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法律创制的理想目标。
关 键 词:
道德法律化
家庭美德
职业道德
立法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