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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赋予农民迁徙自由的必要性
作者姓名:邹星
作者单位:中共南昌市委党校 江西
摘    要:迁徙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不仅为世界各国宪法所确认,也在国际人权公约中有规定。我国现行宪法没有规定公民的迁徙自由有历史和经济方面的原因,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在宪法中恢复公民的这一权利是大势所趋,对于中国农民而言尤为必要。

关 键 词:基本权利  迁徙自由  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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