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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道德修养刍议
引用本文:李琼英.高校教师道德修养刍议[J].理论与当代,1998(1).
作者姓名:李琼英
作者单位:贵州工业大学
摘    要:处于世纪之交的我国高校教育,担负着为国家培养跨世纪人才的重任。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高校教师在教学、科研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邓小平同志曾在1978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一个学校能不能为社会主义培养合格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的劳动者,关键在教师。”这一论断强调指出了教师在培养人才方面的重要作用。教师是学校办学的主体,他们一方面通过教学活动传授知识,培养和教育学生;同时也通过自身的品德、言行举止影响着学生的道德进步。教师还是学生的楷模。其示范作用既表现在认知方面,同时也表现在人格方面。基于这样一种特殊的职业特点,高校教师要完成好教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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