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涉及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税务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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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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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吉政函[2018]53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为平稳有序推进我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确保改革后机构合法性、执法合法性和规范统一性,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的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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