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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草案)》的说明——2004年12月25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作者姓名:张柏林
作者单位:人事部 部长
摘    要: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国务院的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草案)》作说明。 1993年8月,国务院制定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建立了公务员制度。之后,中共中央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先后发文规定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以及民主党派、群团机关的工作人员参照暂行条例进行管理。暂行条例施行10年来,对优化干部队伍、促进廉政勤政、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提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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