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筹于庭外 掌控于庭内 新蔡县院办理闫寿山受贿案经验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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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华 杨红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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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河南省驻马店市新蔡县人民检察院; 2. 河南省驻马店市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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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名:闫寿山受贿案案情:2007年以来,被告人闫寿山身为新蔡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计,在履行对该县华龙、长城等职业技术学校的监督管理职责中,先后多次伙同该办副主任赵本勇、毛新国索取华龙职业技术学校负责人贾飞贿赂58500元;单独或伙同赵本勇等人收受贾飞贿赂6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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