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全国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经验交流会于2006年10月15日在北京召开。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孙春兰在讲话中指出,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工会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工会一定要按照六中全会的要求,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河南、湖北、江苏、沈阳、重庆南川等省市总工会及吉林长春皓月集团公司工会在会上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