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流动人口管理相统筹,加强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卫生服务需求,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工作目标(一)总目标。到2010年,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县(市、区)和有条件的县级市(区)建立政策措施配套、服务网络健全、机构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