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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桥巧判盐商诉讼案
引用本文:神龙跨三江.板桥巧判盐商诉讼案[J].政府法制,2013(5):26-26.
作者姓名:神龙跨三江
摘    要:郑板桥(1695——1765),名燮,字克柔,号板桥,系江苏兴化县人。他,16岁随邑人陆震学作词;约25岁,因娶妻有了子女,为谋生计遂设塾于真州之江村(又称西村),从事教馆生涯三四年……公元1752年,板桥到南京参加乡试,中举人;公元1736年,板桥到京师参加会试,中了进上;公元1742年春,赴任山东范县县令;5年后调潍县又做了7年知县,前后共当12年县令。

关 键 词:郑板桥  诉讼案  盐商  县令  乡试  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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