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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无罪公证复查案谈《公证法》中的“真实”
作者姓名:郑志奋
作者单位:福建省福州市闽江公证处
摘    要:公证事项的事实认知,是指公证权的行使主体就待证事项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和判断.只有认定主体就待证事项,才能为其提供公证证明,这是古往今来公证制度所遵循的一个基本准则.然而,基于价值理念和司法制度的不同.各国公证制度对公证事项真实性标准的界定也不完全相同.英美法系公证制度只要求公证达到形式真实的程度.即公证人只需证明当事人在其面前的签字属实,而对所签署的文件内容一般不予过问.

关 键 词:《公证法》  “真实”  查案  无罪  公证制度  公证事项  公证证明  行使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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