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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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逄东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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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确定在何种情况下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承担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原则。它是一种法律责任原则,是行政赔偿立法的核心和基础。正确确立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利于充分体现我国行政赔偿法的立法宗旨和目的,有利于科学地确定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和范围,也有利于人民法院对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和行政诉讼目的的实现。因此,在当前的行政赔偿法的立法实践中,正确地确立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制定行政赔偿法所须解决的首要问题,也是行政法学界亟需进行研究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本文拟对此略抒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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