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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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茂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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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法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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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法、行政法、经济法从不同的方面调整经济关系。要明确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必须将这三个法律部门所调整的对象分别界定。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的。现在的问题是不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中确定哪部分由经济法调整,哪部分由行政法调整。本文试就此问题再探讨,以求教于同行。一、资本主义经济取得合法地位时起就出现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资产阶级推翻封建制度后,为了发展资本主义经济,一方面对资本主义经济采取自由放任政策;另一方面对阻碍资本主义经济的行为,用法律手段进行制裁。后一部分内容是资产阶级干预经济的行为。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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