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两国公务员救济制度的比较分析——以完善中国公务员救济制度为视角 |
| |
作者姓名: | 王方东 |
| |
作者单位: |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长春,130012 |
| |
摘 要: | 在法国,为了防止行政主体的侵害,公务员具有行政上的保护手段和司法上的保护手段;在中国,公务员只能通过申诉控告维护自己的权益。中法两国在公务员救济制度方面的不同缘于两国在公务员关系理论、权利规定及行政诉讼等方面的不同。借鉴法国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完善中国的公务员救济制度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第一,摒弃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第二,扩大公务员权利范围;第三,完善公务员救济途径。
|
关 键 词: | 公务员救济 特别权力关系 行政诉讼 公务员权利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