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逻辑推理的前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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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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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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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三段论作为逻辑推理,是司法裁判方法的最基本方法。司法裁判通过三段论逻辑推理,得出符合该法律规范旨意的裁判结论。三段论逻辑推理本义而言,最核心的问题是作为逻辑推理的大前提是否完备,只有大前提正确的情况下,大前提与小前提的涵摄关系,结论的推理才能进行,大前提的真伪是三段论得以成立的基础,也是司法裁判正确的前提。由于在司法实践中构建完备法律规范体系的努力始终没有成功,所以法官裁判案件的过程,其实质是在浩如烟海的法律、法规、习惯中发现、分析和创造一个又一个司法三段论大前提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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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三段论 逻辑推理 司法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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