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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国有企业科技人才流失的政策措施
引用本文:武中哲.规避国有企业科技人才流失的政策措施[J].理论学习(山东),2007(2):34-35.
作者姓名:武中哲
作者单位:山东经济学院社会发展学院
基金项目:山东省软科学项目:“山东省国有企业科技人员流失及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的原因和对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B2005004。
摘    要:目前,国有企业科技人员的流失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山东省国有企业科技人员的流失状况也相当严重。这里谈的流失不是合理的流动,而是一种非常规的、人才由国有企业向机关、事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大量迁徙的现象。人才的流失导致了国企科技创新能力不足,总体效益不够理想。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国企未来的发展引人注目。在山东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山东省省长韩寓群提出“,十一五”时期,山东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技发展的战略基点和结构优化升级的中心环节,大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有赖于国有企业中稳定的科技队伍建设。本文在对山东省部分国有企业的调查研究基础上,总结以下规避国有企业科技人员流失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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