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检务公开”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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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宁黎黎.深化“检务公开”保障公民合法权益[J].人权,2006(4):4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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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宁黎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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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人权》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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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7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原有“检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对“检务公开”应当坚持的原则、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渠道、工作机制等几方面作了进一步的深化规定。这是检察机关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实践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实现司法为民司法护民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保证检察机关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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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民合法权益 检务公开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体制改革 检察机关 社会公平 工作机制 基本方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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