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贴现人的审查义务——中国农业银行甘肃白银市分行营业部诉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渝中支行两路口分理处等票据纠纷上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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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春乾.票据贴现人的审查义务——中国农业银行甘肃白银市分行营业部诉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渝中支行两路口分理处等票据纠纷上诉案[J].判例与研究,2006(3):4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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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春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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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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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人民银行对贴现人审查义务的规定侧重对票据贴现产生的原因关系的审查,主要是确保票据融资的真实贸易背景,切断票据贴现资金流入股市的通道,建立有序的交易秩序和金融秩序。法院判断票据贴现中各方的权利义务的依据是票据法和票据法理论,侧重从票据关系方面调整。因此,贴现人的审查义务有两类:行政法意义上的审查和票据法意义上的审查,前者为实质审查,后者为形式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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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查义务 票据贴现 票据纠纷 重庆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分理处 营业部 白银市 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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