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试点模式风险与政策改革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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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泽宪.珠三角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试点模式风险与政策改革建议[J].广东民政,2010(8):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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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泽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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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广东商学院社工系 [2]广州市乐翔社会工作服务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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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深圳、广州试点模式的政策风险
2007年以来,深圳市率先颁发“1+7”文件,以建设庞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拟制社会工作制度为切入口,大规模地推展城市公共服务制度建设与创新。深圳试点的特点是政府购买民间社会工作机构的岗位(简称岗位购买)。以此为特征,深圳市很快出现了一批非政府服务机构、一批专业服务人员和一个新的社会工作服务行业。然而,由于政府、NGO、社工人才都缺少准备,试点遇到了瓶颈,表现出来的问题包括:社会对社工认可度低、服务品质不高、用人单位与社工不配合、社工岗位职责不合理、社工队伍建设滞后、社工能力不足、社工机构不成熟、行政机关试点、财政支持尚未制度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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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才队伍建设 试点模式 政策风险 社工 政策改革 珠三角 社会工作 城市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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