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早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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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思炳.保持“早节“[J].党政干部论坛,2003(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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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思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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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金寨县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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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干部队伍建设的发展,一大批年轻有为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发挥聪明才智,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较大贡献,但也有些年轻干部经不起“权力”的考验,滑下犯罪的深渊。据《江淮风纪》近期载文: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日前透露,该院近两年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有54%以上犯罪人员年龄在31岁到40岁之间。该年龄段已成为目前职务犯罪的高发期。过去常提老干部要保持晚节,现在看来,也应提倡青年干部保持“早节”。“早节”不保,危害更甚。较快走上领导岗位的年轻干部,很多是公认的“能人型”干部,他们风华正茂,精明强干,少年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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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早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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