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下岗失业人员实实在在地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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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正在.让下岗失业人员实实在在地就业[J].北京观察,2003(12):4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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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正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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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实行优惠政策以来,调动了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积极性,加快了再就业步伐。但在推进这项社会工程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应引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即一些下岗失业人员在享受国家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后,并没有真正从事个体经营,重辟营生。有的地方名曰安置了多少下岗失业人员,以此为政绩,向上报告,对社会宣传,而众多的无业者仍游荡在社会各个角落,政府继续背着沉重的包袱。这完全违背了国家不惜巨资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初衷。下岗失业人员申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后,可凭此领取一次性下岗职工再就业保证金;劳动保障部门为其优惠三年保险费;如果经营场所拆迁,还可以享受城建部门拆迁的优惠照顾;在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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