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和平协议之历程及障碍 |
| |
引用本文: | 林忠志,曹兰.两岸和平协议之历程及障碍[J].海峡法学,2014(3). |
| |
作者姓名: | 林忠志 曹兰 |
| |
作者单位: | 1. 福建江夏学院 2.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 |
| |
摘 要: | 自1979年以来,大陆领导人不断推进海峡两岸的和平统一进程。近年来,随着海峡两岸经贸交流的不断深入,两岸和平协议的签署进入了两岸交流议程。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两岸应商谈建立军事安全互信机制和协商两岸和平协议。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也对两岸和平协议问题做出最新的回应。两岸和平协议签署的法理基础是主权和治权可以处于分离状态,两岸分裂属于治权的分离。和平协议签署过程中存在的政治障碍在于台湾地区领导人提出暂缓政治谈判的主张,法律障碍在于台湾地区“公民投票法”导致的和平协议被否则的后果。和平协议的性质和使命应得到重新认识,“一个中国”的解读更应具有灵活性,同时台湾地区“公民投票法”的修订应得到关注。
|
关 键 词: | 两岸和平协议 一个中国 “公民投票法”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