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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
摘    要:第一条 为了便于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采访报道,促进国际交往和信息传播,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外国常驻新闻机构,是指外国新闻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新闻采谢艮道业务的分支机构。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  外国记者  新闻机构  记者采访  中国境内  采访报道  信息传播  国际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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