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前初审制度带来检委会工作“四个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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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烈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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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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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9年4月,高检院提出把改进和加强检察委员会(以下简称“检委会”)工作作为检察改革任务之一,通过深化改革充分发挥检委会作为检察机关最高业务决策核心的作用,确保司法公正。长期以来,我们宜宾市检察机关非常重视这项工作的开展,2004年年初,宜宾市检察院推出了检委会委员会前初审制度,并将其作为检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检委会改革的一项新举措,在翠屏区检察院开展了试点工作。检委会委员会前初审制度,是指检委会委员在正式召开检委会前,对提请议案进行初步审查并形成个人初审意见的一项制度,是整个检委会审议工作的必经程序。具体运作是:提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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