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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自由·公平·信用:加入“WTO”后我国的民法原则
作者姓名:江平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
摘    要:平等、自由、公平、信用既是我国民法的四大支柱,也是我国加入“WTO”所要依据的基本原则。我们应该在交易领域、投资领域、除某些特定的行业外的一切行业确立平等的国民待遇原则;要体现自由竞争,私法领域有一个如何解决好国家行政干预的问题;加强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倾销法、反政府补贴法等是体现公平竞争的重要手段;如何建立一个稳定的社会信用机制,对于我们建立真正健康的市场经济非常重要。

关 键 词:平等  自由  公平  信用  民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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