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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对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一些看法
作者姓名:
徐春
罗洪亮
作者单位:
重庆市大足县人民检察院
摘 要: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要表现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
关 键 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秩序
还本付息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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