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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一些看法
作者姓名:徐春  罗洪亮
作者单位:重庆市大足县人民检察院
摘    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要表现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

关 键 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秩序  还本付息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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