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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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芳.如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J].浙江人大,2015(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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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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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鼎亚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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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久积公司主营纺织品外贸业务,小周原为公司的外贸业务经理。双方签订了《员工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小周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均须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并明确了商业秘密的范围。后小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跳槽至英特公司,仍然从事纺织品外贸业务。久积公司发现部分客户不再与其开展业务,转而与英特公司进行交易。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小周经常以英特公司的名义与原客户联络并给予优惠的报价,导致公司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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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侵犯商业秘密 外贸业务 小周 竞业限制 劳动合同 业务经理 周原 反不正当竞争法 企业商业秘密 连带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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