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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若干问题研究
作者姓名:鲍永红  环震
作者单位:江苏扬州市职业大学;江苏泰州海陵区法院
摘    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伴随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过程中因为司法效果不佳而产生的。本罪的设立可以说既是刑事司法的无奈之举,也不失为必要之举。近年来,理论界对该罪的争议颇大。对本罪的立法价值、行为性质的认定、举证责任倒置、以及本罪的立法缺陷和完善等方面都存在较大争议。文章就此展开阐述。

关 键 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立法价值  行为性质  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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