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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应为政府失误"买单"
引用本文:罗德芳.人大应为政府失误"买单"[J].北京观察,2003(9):56.
作者姓名:罗德芳
作者单位:贵州省黔西县人大机关
摘    要:武汉长江外滩花园7万多平方米的住宅经过几年的建设,最终在2002年1月26日开始被拆除,模范工程竟是违章建筑,损失超过2亿元;豫西灵宝市豫象镇大肆举债修建“政绩工程”,负债上亿元,按其目前偿还能力,需要100年才能还清………类似情况时有发生。造成这些巨大损失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失误,政府必须负责。那么,究竟谁该为政府失误“买单”?笔者认为,国家权力机关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在追究决策者的责任时,人大难辞其咎。理由有三:从宪法角度看,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政府对人大负责,体现在决策和执行决策的全部过程之中。政府的决策正确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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