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表彰1996—2000年全国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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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三五"普法期间,全国卫生系统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大力进行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普遍提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的能力不断增强,执法队伍的人员素质普遍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力度得到加强,顺利完成了"三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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