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程序之正当——从新加坡到新刑诉、兼从侦审角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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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伟忠,吴智锋.小议程序之正当——从新加坡到新刑诉、兼从侦审角度[J].法制与社会,2014(2):7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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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伟忠 吴智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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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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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坚持以对个人自由重视、对私人财产权的保护以及程序规则之上,"程序优先于实体权利"的程序正当为核心要素的英国法治传统造就了新加坡成功的法治模式,给予我们新刑诉法对侦审活动中所应坚持的"程序正当"要义更多的启发和借鉴,本文尝试从程序正当的方向,通过其具体的表现和要求,来解决刑讯逼供等非法讯问取证行为的缺陷,从而保证实体正义的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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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正当程序 程序正当 新刑事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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