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一房二卖中合同诈骗罪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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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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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广东广州510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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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房二卖是民事欺诈还是合同诈骗,区别不明显.在认定过程中,应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及刑罚谦抑性的要求,先考察出卖人的客观行为是否符合合同诈骗罪客观构成要件,再考察出卖人主观上是否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综合予以评定.出卖人一房二卖构成合同诈骗罪时,存在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竞合,应分别依据民法规范及刑法规范处理.此外,房管部门应完善信息公开方式以预防一房二卖及其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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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一房二卖 刑法谦抑性 合同诈骗罪 民事欺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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