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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难点及建议
作者姓名:崔兆林  金健飞
作者单位:云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副教授(崔兆林),云南永胜县工商局 干部(金健飞)
摘    要:《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条第2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县级工商部门是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最基层的组织,许多工商行政管理事务都要依靠县级工商部门去执行和落实。但是,由于执法环境的影响和法律本身与现实经济生活存在着差距,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特别是县级工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遇到了较大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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